若醫師已指示您住院接受治療、檢查或手術,請您於每日上午8:00至下午17:30,持健保IC卡、身分證及入院許可單至一樓批價櫃檯辦理住院手續;下午17:30以後及例假日請至急診批掛櫃檯辦理。
1.住院病人及立同意書人身份證或戶口名簿(30天以上之新生兒、外院初診新生兒或無身份証者請務必攜帶戶口名簿) 2.住院病人健保IC卡(住院期間請隨身攜帶) 3.入院許可單。 4.重大傷病卡(需與本次住院疾病相關才可使用) 5.其他就醫優待身份證件(如勞工職業傷害申請書、結核手冊等) 。
步驟 |
執行項目 |
應備資料、證件 |
備註 |
一 |
醫囑須住院治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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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
至住院櫃檯辦理住院登記 |
請先備妥:
1、入院許可單
2、健保IC卡(兒童健康手冊、孕婦手冊、重大傷病卡)
3、身分證
4、職業病或職業傷害,請攜帶勞工保險職業傷害住院申請書 |
1、門診病患:至一樓批價櫃檯辦理住院手續;下午17:30以後及例假日請至急診批掛櫃檯辦理。
2、急診病患: 請至急診批價櫃檯辦理住院手續。
3、住院時請勿攜帶貴重物品或飾品。 |
三 |
人員帶領向所屬病房之護理站報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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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傳送人員陪您向所屬病房之護理站報到;若超過4小時未報到,本院將取消原來為您安排的病房。 |
步驟 |
地點 |
執行項目 |
備註 |
一 |
病房 |
在本院醫護人員照顧下,經醫師診斷,您已無繼續住院之必要時,醫院會通知您出院,由醫師開立出院醫囑。 |
住院病人經診斷無繼續住院之必要,並經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,其繼續住院之費用,依健保規定,不予給付,相關費用應自行負擔。 |
二 |
護理站 |
1、行政人員結帳給予帳單,藥單及下次門診預約單。
2、護理人員教導服藥方法及出院應注意事項。 |
如需診斷書或出院病歷摘要等相關資料,請儘量於出院前一天告知護理人員或主治醫師。 |
三 |
一樓住院櫃檯 |
結帳繳費。 |
1、出院時間,請於中午十二點以前辦理離院手續。
2、領回個人健保卡。 |
四 |
一樓藥局 |
至藥局領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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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 |
平安出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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